就業困難人員認定
女性年滿四十周歲或者男性年滿五十周歲的失業人員、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、失地農民、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、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、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、殘疾人、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,以及建檔立卡脫貧人員,均可按規定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,并享受就業扶持政策。
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
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,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,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。
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
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按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/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。
公益性崗位安置
對通過正常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人員,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、殘疾人員、零就業家庭成員、建檔立卡脫貧人員,可按程序在公益性崗位上安置就業。
企業吸納脫貧人口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
對企業參與就業幫扶,吸納脫貧人口就業,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、實現就業1年及以上的,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。
企業招用退役軍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
企業招用退役1年以內(上年度9月1日以后的)的退役軍人就業,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、實現就業1年及以上的,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。
求職招聘服務
可直接到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,也可登錄湖北公共招聘網(www.hbggzp.cn)、隨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(www.hbszjob.cn)官網等進行登記。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登錄“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求職登記小程序”,在線登記求職意向和就業服務需求,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有針對性地提供政策咨詢、職業指導、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。
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
對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,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給予高校畢業生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。
一次性就業補助
對外省籍首次來隨就業人員,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。
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
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,與之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,可按規定給予其單位繳費部分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。
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
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,可按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,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的2/3。
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
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、零就業家庭、脫貧家庭(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)、特困人員、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以及屬于成年孤兒、烈屬、殘疾人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(含技工院校)畢業生,按照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的80%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。
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
對招用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,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,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。
擴大社會保險補貼范圍政策
重點行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與重點群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,2025年按規定為其新繳納或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的,按照個人繳費額的25%給予社會保險補貼(以下簡稱“補貼”)。重點群體包括:2025屆高校畢業生,2023屆和2024屆離校未就業畢業生,2025年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,以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。補貼由中小微企業申請,申請期限截至2025年底。補貼期限為1年,從中小微企業2025年為上述重點群體實際繳納社保當月開始計算,最晚發放時間不得超過2026年底。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累計享受補貼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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