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什么事情:
企業破產信息核查一件事是企業破產管理人(清算組)在辦理破產案件過程中查詢企業破產涉及的房產信息、公積金、車輛等九個事項。
得到什么結果好處:
為提升企業破產管理人(清算組)在辦理破產案件過程中查詢企業破產信息的效率,推出企業破產信息核查“一件事”,實現企業破產涉及到的房產信息、公積金、車輛等多項查詢內容一站式集成辦理。
誰能申請:
取得人民法院《指定管理人(或清算組)決定書》的企業破產管理人(或清算組)。破產管理人不是破產企業的法人,也不是由破產企業指定或委托。
怎么申請:
線上:申請人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進入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專區,搜索企業破產信息核查一件事在線進行申報。
線下:隨州市廣水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高效辦成一件事綜合窗口。
開始申請:
經破產法院受理并指定破產管理人(清算組)的破產案件,破產管理人(清算組)在財產信息核查階段申請辦理企業破產信息核查一件事。
相關事情:
企業海關稅款繳納、貨物通關信息核查
企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核查
企業房產信息核查
企業納稅繳稅情況信息核查
企業車輛信息核查
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核查
企業人員醫保繳存信息核查
企業不動產登記信息核查
企業注冊、登記等基本信息核查
統籌相關申請核查信息的受理、分派、匯總和結果送達
便民查詢:
申請人可在湖北省政務服務網“我的辦件”查看進度、下載辦理結果。
結果查詢:
各業務部門完成結果核查并上傳后,在相應的業務系統(或通用審批系統)點擊準予許可辦結,核查結果將同步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辦件庫,申請人可在湖北省政務服務網“我的辦件”查看進度、下載辦理結果。
涉及到人社部門“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核查”(對應我省“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單位參保證明”)事項、醫保部門“企業人員醫保繳存信息核查”事項,這2個事項的申請將分別分發推送至人社部門“湖北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”和醫保部門“湖北省醫療保障信息化平臺-公共服務子系統”,系統自動審批推送核查結果證明文件至省統一受理平臺。對于無法自動出具核查結果證明的,申請人在政務服務網我的辦件-查看辦件詳情頁面查看具體原因,可去線下窗口辦理。
涉及到公安部門“企業車輛信息核查”事項、自然資源部門“企業不動產登記信息核查”事項、市場監管部門“企業注冊、登記等基本信息核查”、住建部門“企業房產信息核查”“企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核查”、稅務部門“企業納稅繳稅情況信息核查”、海關部門“企業海關稅款繳納、貨物通關信息核查”7個事項,將根據定標文件規則分發至對應層級的通用審批系統中,需要專人在通用審批系統中進行受理操作,再憑借受理信息在具體業務辦理系統進行信息核查,自行出具核查結果后,將核查結果上傳至通用審批系統。(海關部門目前由武漢海關統一辦理)
政策解讀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
第四條 破產案件審理程序,本法沒有規定的,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。
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,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。
債權人提出申請的,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。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,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、債務清冊、債權清冊、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。
第十三條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,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。
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;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,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。
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、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、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。
人民法院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,可以在征詢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意見后,指定該機構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管理人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擔任管理人:
(一)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;
(二)曾被吊銷相關專業執業證書;
(三)與本案有利害關系;
(四)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;
個人擔任管理人的,應當參加執業責任保險。
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:
(一)接管債務人的財產、印章和賬簿、文書等資料;
(二)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,制作財產狀況報告;
(三)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;
(四)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;
(五)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,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;
(六)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;
(七)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、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;
(八)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;
(九)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。
本法對管理人的職責另有規定的,適用其規定。
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,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。
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,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、宣告債務人破產前,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》
第四條不動產權利人、利害關系人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,查詢、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。不動產權利人、利害關系人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詢、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。
《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》
第一百條 車輛管理所對監察機關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以及公證機構、仲裁機構、律師事務機構等因辦案需要查閱機動車檔案的,審查其提交的檔案查詢公函和經辦人工作證明;對機動車所有人查詢本人的機動車檔案的,審查其身份證明。由檔案管理人員報經業務領導批準后查閱,查閱檔案應當在檔案查閱室進行,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在場。需要出具證明或者復印檔案資料的,應當經業務領導批準。已入庫的機動車檔案原則上不得出庫。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1號——關于發布《涉稅信息查詢管理辦法》的公告
第七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網站、客戶端軟件、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,經過有效身份認證和識別,自行查詢稅費繳納情況、納稅信用評價結果、涉稅事項辦理進度等自身涉稅信息。
常見問答:
管理人是指什么?
《企業破產法》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、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、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。人民法院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,可以在征詢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意見后,指定該機構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管理人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擔任管理人:(一)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;(二)曾被吊銷相關專業執業證書;(三)與本案有利害關系;(四)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。個人擔任管理人的,應當參加執業責任保險。
辦理企業破產信息核查“一件事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1.破產信息核查“一件事”申請表
2.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民事裁定書
3.指定管理人(或清算組)決定書
4.管理人(或清算組)授權委托書
5.經辦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
咨詢渠道:
線下咨詢地址:隨州市廣水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高效辦成一件事綜合窗口。
咨詢電話:0722-6265809
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“廣水市人民政府”門戶網站,是否繼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