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:男女雙方應共同到有管轄權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,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,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、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。男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申請材料:1.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;2.雙方當事人共同現場簽署的離婚協議書、內地婚姻登記機關結婚證、照片;3.現役軍人離婚需提供軍人證件、居民身份證;現役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同意離婚的《軍人婚姻登記證明》。
辦理程序: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。
咨詢電話:0722-62643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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